記者陳佳伶∕台南報導
外送平台業者Foodpanda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及機車第三責任險,遭台南市政府開罰六萬元,業者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地方自治法令不得抵觸中央法令,地方政府無權要求業者強制投保,判決Foodpanda勝訴。對此,勞工局八日表示,已提出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並將持續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
台南市議會前年通過《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機車第三責任險及團體傷害險;去年四月間,市府發現Foodpanda未為勞工投保,開罰六萬元。
Foodpanda認為條例要求不合理,不應對平台開罰,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外送員與平台業者屬於承攬契約關係,雙方僅約定提供外送服務跟報酬,與責任保險的損害賠償責任無關,平台並不具保險利益。另外,外送員通常跨縣市提供服務,若經常在外縣市服務偶然進入台南市區就被依自治條例開罰,不僅不合理,也難以執行。
獲悉判決結果,台南市勞工局表示,該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具有相同法律位階。該條例規定平台業者應以自身費用投保,為外送員提供人身及財產保障,並非以要保人地位投保,並未牴觸中央法令。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台南市外送平台自治條例》正式實施後,勞工局運用檢查、宣導及查核等策略;經統計,施行迄今已不定期查訪外送員九百二十人次;總計裁處外送平台業者二十二件,裁罰一百七十七萬元。
王鑫基表示,已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庭提出上訴,以捍衛勞工權益;並呼籲在台南市從事外送服務的外送平台業者,應依法提供外送員必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