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撈限期將近漁民情急 違規近岸採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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魩鱙魚捕撈期限僅剩7天,因今年漁獲普遍收獲不多,漁民冒險違規作業,海巡署在海上全程蒐證。(海巡署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公告,每年三個月的魩鱙魚禁漁期到五月十五日截止。海巡署表示,今年魩鱙魚漁獲普遍收獲不多,因捕撈期限將近,連日來查獲距岸五百公尺以內違規作業的七艘漁船,已將違規事實全程蒐證並函送漁政主管機關裁處,以遏止違規近岸採捕行為。

魩鱙魚捕撈漁船冒險違規作業,進港由海巡署全程蒐證。(海巡署提供)

依據宜蘭縣政府公告,每年五日十五日至八月十四日止三個月為魩鱙魚禁漁期。海巡署第一巡防區指揮部於四月六日及七日接連兩天分別於宜蘭縣蜜月灣、大福過嶺及大福沙灘等三處地點,有效運用雷達、紅外線熱影像系統及無人機等高科技裝備全程蒐證,並即時通報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七海巡隊巡防艇及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巡邏組岸、海聯合查處近岸違規作業漁船;共計「新X利6」、「新X利12」、「建X16」、「新X興12」、「南X興6」、「成X興」及「津X號」等七艘漁船違反「魩鱙漁業管理規範」公告,於距岸五百公尺以內違規採捕行為。

海巡署查獲違規捕獲的魩鱙魚魚穫。(海巡署提供)

海巡署指出,距離魩鱙魚禁漁期四月十五日僅剩七天,因今年該漁獲普遍收獲不多,導致「新X利6」等七艘魩鱙捕撈漁船違反「魩鱙漁業管理規範」公告。

海巡署表示,越接近管制日期尾聲,沿近海違規採捕狀況將更嚴重,地方政府為保護海洋漁業資源,讓海洋生物能有繁衍、生長不受打擾的海域環境,故設置禁漁區(期)以防漁船違規捕撈致使海洋資源逐漸枯竭,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亦將配合嚴正執法,以共同守護海洋資源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