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務署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即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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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關務署公告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部分內容及新增不受理報關原因代碼C85「請於其他申報事項欄註明『公海油品交易及交易資訊』」,並自今(112)年7月1日起實施。

關務署公告事項包括: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捌、保稅物品及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特殊規定部分內容,並新增「關港貿作業代碼」之「十六、不受理報關原因」(二)出口不受理報關原因代碼C85,代碼意義「請於其他申報事項欄註明『公海油品交易及交易資訊』」。
修正重點說明如下:(一)F5報單特殊填報事項:修正報關手冊出口篇捌、五、(三)自由貿易港區進出口報單特殊填報事項,代碼F5之特殊填報事項(14)「其他申報事項」欄,業者於公海上從事油品交易(貨品分類號列:2710.19.31.00-9及2710.19.39.00-1),無法確認船隻最後目的地國家,而於出口報單「目的地國家及代碼」欄位填報「其他國家」代碼為ZZZ99者,請依下列規定填報:1、若申報出口時已知悉售予報單所填報之買方後的再次交易行為,應於本欄註明「公海油品交易#交易資訊(含輸油時間、地點〔經緯度〕及對象船舶〔船名、IMO船舶識別碼〕)#」2、尚未知悉者亦應註明「公海油品交易#交易資訊NIL#」。

新增出口不受理報關原因代碼C85「請於其他申報事項欄註明『公海油品交易及交易資訊』」,並配合修正報關手冊出口篇捌、六、其他規定 (六)自由港區特殊規定1.(2)自由港區出口報單特殊邏輯檢查項目及不受理報關原因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