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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議長賄選案 關鍵操盤手郭再欽政治換票 全身而退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總操盤手郭再欽曾經在法庭,以證人身分面對審檢辯詰問,強調自己以民進黨中執委身分輔選並用副議長寶座交換黨團合作而獲得正副議長勝選,被法官當場質疑有期約賄選之嫌,郭則回稱高雄市也是以黨團合作方式同樣操作。
郭再欽是正副議長賄選案關鍵操盤手,法院判決全體被告無罪的四大理由,幾乎每一項都和郭扯上關係,例如檢方蒐證錄音,有錄到郭再欽與邱莉莉通話內容,邱當時稱「賣傢伙也要甲伊拚」,法官認定此話語「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最後,法官再以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為由,判郭無罪。
還有,檢方錄到郭再欽與楊志強通話內容,有關於行賄方一峰部分,法官也認為此內容不具體,直接認定郭再欽所言僅係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再佐以證人方一峰之證詞反覆且矛盾,無法定郭的罪。檢方蒐證指控郭再欽向市議員李鎮國提出「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等,法官認為這部分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有對價關係,使郭再欽得以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