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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糧署「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申報作業即將開始
記者張瑞惠/南投報導
今年下半年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繳售公糧稻穀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申報作業,各縣市將於六月份陸續開始受理,今年初尚未完成申報下半年耕作措施的農友,農糧署請把握時間儘速於當地縣市政府公告時間內,到原申報地公所或農會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農糧署指出,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措施,每年固定於一月受理申報,並鼓勵農友於年初同時申報全年二次耕作措施。該署考量部分農友下半年耕作規劃需求,對於年初未能同時申報二次者,可把握申報地縣市政府公告補申報期,補辦理一次起始日為六月一日以後的耕作措施。
為符合不同農友耕作需求,除公糧及契作硬質玉米另有規定外,開放農友可自行規劃耕作期程,並以符合「當年起始、半個月或十天為單位,且連續個月以上」的耕作期間為原則,但不同耕作措施的耕作期間不能重疊;另除生產環境維護措施每年只能申報一次且不得跨年度以外,其餘措施可以申報跨年度耕作期間,例:九月十六日至翌年四月十五日。
農糧署提醒,若農友實際種植情形有異動、與原申報內容不符時,務必在原申報耕作開始之前更正,且變更後的耕作期間起始日須晚於變更日;耕作期間一旦開始,將不受理變更申報。
農糧署表示,自本年六月起各縣市陸續開始受理補申報作業,提醒符合申辦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請務必把握時間至原申報公所或農會辦理,逾期概不受理。
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申報作業期程如下: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高雄市、屏東縣及金門縣: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南投縣:六月十四日至七月十二日。
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及臺南市:六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
苗栗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