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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午餐專法公聽會 全教總拋4建議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十六日舉辦「學校午餐法制化」公聽會,教育部次長林明裕表示,已辦理「公立國民中小學午餐廚房精進計畫」、「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每年補助中央廚房及採購群長學校約二百七十三位營養師、一千一百三十一名廚工、二百二十五條生熟食運輸路線,並提高偏鄉午餐費達六十二元等強化措施。
全教總由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午餐專法目的應是讓學生吃得美味、健康營養且安心;要達此目的需要補充專業人員來提供專業管理服務,而辦理之專業程度取決於政府、家長願意投入多少資源與經費,立法之前應先做充分盤點;學校午餐應該是飲食教育的實踐驗收,讓學生單純享用美味健康營養午餐,從中感受實踐,而非加入健康與體育領域已學習過的各種飲食教育宣導活動。
立委陳培瑜指出,營養午餐因缺乏完整規範,使二十二個縣市做法不同難以整合,由於營養午餐屬於地方自治範疇,每間學校的學生狀況與供餐承辦模式制度各異,如午餐價格的漲幅該由家長給付,或由中央補助,各縣市都有相異制度,而專法中除了規範團膳業者外,也訂定相關政策,從營養教育著手,透過教學傳授正確知識,並培養良好營養態度及飲食習慣。學校午餐專法有立法需求,是因為目前學校午餐的各項工作是跨部會進行。
政策研究員葉明政老師表示,針對現行十三份立法委員提出的法案內容,全教總也從立法面與實務面提出以下四項建議,包括,制定學校午餐專法要持有減法思維;立法宗旨要聚焦,建議優先解決供餐問題;專職午餐秘書仍無影,未符基層學校期待;學校未得蘿蔔先見棍子,高額罰鍰待商榷。目前有五個版本提及政府要寬列學校營養午餐預算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