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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兒少性影像 黃子佼遭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持有七部兒少性影像案,台北地檢署原予以緩起訴二年,並須支付國庫一百二十萬,及寫至少一千二百字悔過書處分,但此一裁定引發社會各界撻伐,全案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十七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緩起訴改為起訴黃子佼。
黃子佼去年捲入MeToo風暴,被指控涉對女子進行強制猥褻等罪,台北地檢署經偵辦後,因查無客觀事證,且告訴人與黃和解並撤告,最終予以不起訴,但檢方在搜索時黃子佼處所時,意外發現黃子佼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高級會員,並在其硬碟中查獲七部兒少性影像,其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檢方經偵查後,考量其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只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而未有散布或販賣等情形,認為犯罪情節尚非重大,在今年四月間做出予以緩起訴二年,並須支付國庫一百二十萬,及寫至少一千二百字悔過書的處分,但此一處分卻引爆社會各界撻伐,認為這樣的處罰只有助長不肖分子用各種方法侵害未成年人的歪風。
台北地檢署日前依職權將全案送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審查後,認為偵查不完備而發回北檢續查,台北地檢署十七日罕見的撤消原本緩起訴處分,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