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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護通緝女友 男藏匿人犯判50日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楊姓女子因涉毒品遭南檢通緝,嘉義市警方循線鎖定其行蹤前往新營某摩鐵,楊女男友陳男於該旅館登記入住,惟陳堅稱房內只有自己,意圖為女友掩護。警方經通知楊女母親到場喊話,楊女最終走出房門投案,而陳男則被依藏匿人犯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判處五十日拘役。
楊姓女子過去曾參加旅館毒趴遭查獲,因身負毒品案件遭到南檢通緝,今年二月間嘉義警方正在追查楊女行蹤,楊女男友陳男得知警方正在追查女友,遂前往新營某汽車旅館開房,深夜邀請楊女至汽旅躲藏。
警方翌日循線追查至該摩鐵,趁陳男外出時將之攔下盤查。
面對警方詢問,陳男堅稱房內只有自己一人,警方經調查楊女確實出入摩鐵,惟因無搜索票,只能任由陳男轉身回房,警方只能先行部署人員守株待兔,同日晚間楊女母親在警方通知下到場,溫情喊話讓女兒投案自首,楊女眼見門外重重警力已是插翅難飛,這才告別男友,主動開門投案。
楊女訊後即被解送南檢歸案,至於掩護女友的陳男則被依刑法之藏匿人犯罪嫌送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法判處拘役五十日,易科罰金五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