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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國人赴柬摘器官 手遊老闆重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手遊公司老闆陳盈齊前年找來九名共犯組成人蛇集團,詐騙兩名台灣人出國摘取器官,其中一名被害女子的母親支付約一百萬泰達幣贖金,女兒得以獲救返台;另一名被害男子在當地趁機逃脫,返回台灣。二審高等法院判決陳判處七年十一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警調查,陳盈齊以「找英文秘書翻譯」、「協助領拳賽賭金」等為藉口,詐騙兩名台灣人出國,實際上是將被害人騙至泰緬邊境的「KK園區」欲摘除器官販賣,每送去一人可獲取一百七十萬至二百萬元。其中,一名被害女子的母親支付約一百萬泰達幣贖金,獲救返台;另一名被害男子在當地趁機跳車逃脫,才倖免遇害。

檢警據報循線追查,將陳嫌及共犯等十人逮捕到案,全部收押禁見。一審士林地院認定陳嫌等十人詐騙被害人到國外欲強摘器官,惡性重大,將陳姓主嫌判刑八年,九名共犯各判刑二年半至六年半。

二審高院審理審酌陳姓主嫌等多人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胡姓犯嫌等人也有協助被害女子返國,改判陳盈齊七年十一月,胡姓犯嫌等四人也減刑輕判,全案上訴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審理認為二審量刑妥適無違失,除將其中卓姓犯嫌的兩罪各改判刑一年十月外,其餘被告皆維持二審原判,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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