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涉性騷 監院全票通過彈劾送懲戒法院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前駐菲律賓代表徐佩勇涉嫌利用公務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菲籍雇員有具性意味的言行,造成敵意性工作環境,並經外交部決議性騷擾成立,監院經過調查全票通過彈劾,將其移送懲戒法院。

徐佩勇去年遭控性騷擾菲籍雇員,外交部即展開調查,經部內性騷擾申訴委員會去年十月審議,性騷申訴案成立。

監委紀惠容、王美玉、葉宜津調查發現,徐佩勇分別在民國一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觸碰該名雇員,並有性意味言語;九日要求看該名雇員胸部,經反映被冒犯後,徐在十五日和二十二日當面向該名雇員道歉後,仍未停止性騷擾行為,在一一二年二、三月間多次以該名雇員身上有頭皮屑、髒東西為由,觸碰其身體。

監委表示,徐佩勇的行為讓該名雇員非常不舒服、恐懼、沮喪、痛苦、憤怒,甚至因此失眠,但畏於徐佩勇是館長的權勢,擔心工作不保,只能隱忍不發。直到徐佩勇在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又藉詞觸碰,讓該名雇員感到害怕又憤怒,再也無法忍受。但擔憂駐處無法公平處理,因此將相關證據交駐外國安人員在返台時,協助向外交部舉報。

彈劾案文指出,徐佩勇在監察院詢問時,只承認在一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說錯話,以及拍掉頭皮屑的行為是經過該名雇員同意,其餘都否認。經調查,該名雇員及外交部提供的物證資料與相關證人訪談紀錄,以及一一二年四月十一日時任外交部長吳釗燮向徐詢問此案後,立即要求解職返台,旋即在當天簽請部長同意提前調部。

彈劾案文認為,徐佩勇對該名雇員性騷擾行為,不僅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的聲譽與形象,核有重大違失,在審查會中,監委以十三票成立,全票通過彈劾案,將徐佩勇移送懲戒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