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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身高限制對女性差別待遇違憲 消防署配合調整

本報綜合報導

憲法法庭卅一日針對限制女性消防員身高有差別待遇,判決違憲。消防署表示,會考量實際消防工作,並配合考選制度調整選任女消防員基礎條件。

陳姓女子因身高未滿一百六十公分被取消消防員受訓資格,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做出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六號判決,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違憲,宣判之日屆滿一年時失效。

消防署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有關憲法法庭宣判違憲,最高行政法院一0九年度上字第九二八號判決,所適用公務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牴觸憲法第七條平等權規定。

消防署表示,此次憲法法庭宣判女性消防員身高限制規定,因對女性有不利差別待遇違憲,將以消防工作實際需求為前提,並配合考選制度,調整未來選任女性消防員的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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