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門鍵/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警分局員警二日晚發現鳳山區原本高懸的「五甲二路」路牌,不知何故被棄置在路口,員警通報1999,工務局人員騎機車將路牌載走,但因路牌超過車身,被民眾拍下PO上網調侃,警方指工務局該位公務員已違規將予開罰。
某網路社群PO出一則影片,影片中可看到一位機車騎士前方踏板載著一塊綠色的「五甲二路」路牌,由於路牌超過機車車身,相當顯眼,被民眾拍下過程,並調侃說「我載五甲二路,妳在哪?」
鳳山警分局五甲派出所表示,二日晚九時許,員警在巡邏時行經五甲路與南華路口時,發現原本高懸在路口上方的「五甲二路」路牌,不知何故被棄置於路邊,員警於是通報1999,請工務局養工處人員前往處理。
據了解,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處一名曾姓男子在通報後約一小時騎機車至現場,並以機車載走路牌,行經五甲二路時被民眾拍下。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機車載物者,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經檢視民眾拍下的影片,曾姓男子已違規,將對曾男開出三百至六百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