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共諜案判刑 退役中校12年退休金確定繳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退役中校杜永心至中國大陸經商,被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並且回台意圖拉攏台灣現役軍人加入共諜組織,最後遭依國安法判刑四年定讞,軍方認定他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並追討他已領取的十二年退休金。杜男提起行政訴訟拒繳,但一審敗訴,經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日前仍駁回,全案確定。

全案緣起於七十一歲的杜永心於民國八十三年退役後赴中國大陸經商,被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的羅姓大校吸收,並回台嘗試發展共諜組織,他以贈送金錢、茶酒或邀約出國旅遊等方式,試圖拉攏蔡姓中校加入共諜組織。

檢調經追查起訴,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杜永心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未遂,依違國家安全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仍判杜男四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而蔡因早有察覺,錄音自保並將現金繳回,因此獲得不起訴的處分。全案判刑確定後,空軍司令部認為,杜氏應自一一一年三月三日的判刑確定日起,喪失領取退休金等退除給與權利,並應繳回自一00年十月十五日起已領取的退休金。杜男對此提起行政訴訟。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杜男涉犯國安法刑案,經判決確定,喪失領受退除給與權利,已領的退除給與,應予追繳,原處分無誤,判杜男敗訴。杜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最高行政法院經審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