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18日表決!國會改革案 賴清德核可覆議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總統賴清德十一日核可行政院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修正案的覆議,相關公文上午十一時送至行政院,政院表示,已依憲法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會遵照立法院的安排,希望能再有機會重新審視法條內容。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理論上十八日院會就會處理覆議案,邀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會要求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協商,尊重協商結果。

行政院六日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的覆議理由書,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十一日表示,賴總統已核可覆議案,並於上午十一時將公文送至行政院,同時以總統府秘書長函通知立法院。

卓榮泰在立院答詢時表示,未來在立法院的程序如何進行,當然會遵照立法院的安排,但希望能再有機會重新審視法條內容,經過民主程序,跟立委、社會擴大對話,大家共同維繫憲政秩序、憲政設計,屬於憲政機關應有的權益。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總統作為民主憲政的守護者,在審慎評估行政院所提的覆議理由書後,依照憲法賦予行政院的權利,核可行政院對法律案的覆議權,期盼立法院朝野各黨能再次審慎檢視法案內容,找出合法合憲,以國家利益為優先的最大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