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Views 0Comments
鄰長配電動車 內政部核准才可採購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市府今年編列三千多萬元追加預算採購三百九十六輛電動機車,其中一百六十四輛供各區公所汰舊換新,另外二百0五輛則供鄰長申請使用。不過,鄰長電動機車部分遭質疑其必要性與合法性,最終預算通過但須經內政部核准後才可辦理採購執行。
議員吳驊珈、陳軍佐、張顥瀚、鄭文婷、許睿慈等認為,鄰長服務區域不大,多數步行或上下樓就可到達,使用電動機車的必要性不高;而且全市共有三千多位鄰長,如果只有部分鄰長申請得到,可能也會產生公平性的疑慮。另外,目前也沒有法源依據,為什麼要急著配發鄰長電動機車?建議預算撤回,待相關法規通過後再辦理。
議員蔡旺璉、連恩典、何淑萍和秦鉦等則認為,有些鄰長服務範圍較廣,確實有使用電動機車的必要;尤其像是七堵區、信義區有很多鄰長的範圍很大,不能只看較小的鄰來衡量其必要性。,至於適法性的問題則已經行文請內政部、主計處函示,預算可以先行通過,待中央核准後再行動支。
市長謝國樑說明,鄰長機車是登記在公所的財產,放置在公所管理,不是每人發一輛,有需要的鄰長到公所「借用」。在內政部函示結果未出來前,不會動支預算;如果議員刪除鄰長的電動機車預算,市府也不會提覆議案。最後議長童子瑋做成決議通過預算,但附加條件鄰長電動機車部分須等內政部核准後才可辦理採購;採購案應採公開評選方式,不可獨厚一家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