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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非直接向立院負責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將國會職權相關修法法案移請立法院覆議,政務委員林明昕十二日表示,立法院收到覆議案後十五天內要做出決定,若未決議,則代表覆議成功。林明昕並強調,總統不是直接向立法院負責,做不好不是罷免或者是四年後改選,總統是向人民負責。

朝野因國會職權修法攻防再起,行政院提出七大理由,將國會職權修法法案移請立法院覆議。林明昕昨日在Yahoo TV「齊有此理」專訪,就覆議案作上述說明。

林明昕表示,立法院要求總統赴立院做國情報告,且「即問即答」,但憲法並未規定總統有到立法院報告的義務;在國民大會時期,是禮貌性邀請總統報告,且總統當時也是綜合答覆,美國、法國總統到國會報告,也是報告後就離開。

林明昕強調,總統不是直接向立法院負責,總統向人民負責,所以透過直選,你做不好,頂多我可以罷免你,或者四年後把你改選,就是說直接對人民負責。

林明昕表示,若立法院否決覆議,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政治程序結束,但法律程序並未結束,仍可聲請釋憲,由大法官做最後判斷。

針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覆議後的下一步可能是釋憲或暫時處分;林明昕表示,暫時處分就是「假處分」,若沒提出暫時處分,雖然法院還在審理中,但法律已上路,就可能開始行使調查權或聽證權,因此用暫時處分先凍結。

至於行政院是否沙盤推演立法院可能提出倒閣,林明昕表示,當然有想到,但機率多寡,大家各有盤算,不一定要覆議才可以提倒閣,但這是最後的手段,一般來說走到這一步,就是要把事情了斷、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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