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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電廠新建燃氣機組 環評過初審 空汙疑慮未解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環境部十九日審查國光電廠興建燃氣機組環評案。環委關心空汙情況,擔心因逆溫造成空汙不易擴散的問題,要求開發單位為此加強評估及提出減輕影響措施;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環境部召開國光電廠興建先進燃氣複循環機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二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國光電力表示,此案位於桃園市龜山區中油煉油廠區,面積約六點四八公頃,規劃興建總裝置容量約一百二十萬瓩(加減百分之十)的燃氣複循環機組。
國光電力估算,此案溫室氣體排放量約每年二百六十六點八二萬公噸,節能減碳規劃包含國光一期老舊機組汰舊換新,每年可減少一百一十六公噸;設置三百kW太陽能光電,每年減少一百六十六公噸;中長期目標會與台電合作,待混氫燃燒或其他減碳技術成熟後,投入改善相關減碳措施。
另外,國光電力指出,會參與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台補助老舊車輛汰換,認養造林三公頃,總計栽植四千五百株、持續撫育二十年;區內規劃約百分之二十二以上綠帶。
環評委員表示,雖然開發單位簡報數字稱影響輕微,但這是一整年的總量來觀察;若是在空氣品質好的時候,或許影響不大,但在空氣品質不良期間,代表擴散較差、影響就會更大。
環委進一步說明,此開發案旁邊是煉油廠,就是一個大型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而開發單位用的是氣冷式系統,廢熱可能會造成局部逆溫的現象,有「讓空汙壓在當地」的疑慮,應該加強評估並提因應措施。
此外,也要求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應在二百七十八點五公噸以下;另外因應二0五0淨零,應補充本案規劃燃氣機組、混氫燃燒完工後碳排量預估,及未來減碳路徑及碳排目標;最後建議本案補充修正後通過,送環評大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