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社論〉國會改革揭開黑箱,民進黨擔心什麼?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85號指出立法院享有一定之調查權。(取自司法院網站)

二十一日立法院將針對「國會改革」法案行政院所提之覆議案進行表決,近日朝野對抗態勢持續升高。行政院對於覆議案提出七點理由,而立法院聽證權、調閱權是其中主要爭議點。回顧過去八年多,民進黨政府黑箱、蓋牌屢遭訾議,但在民進黨立委過半多數的護航下真相始終沒有大白;如今民進黨政府全力阻擋立法院聽證、調閱,更令人質疑民進黨是在擔心什麼?

針對此次覆議案,藍綠都進行下鄉宣講,甚至將號召群眾在表決當天聚集在立法院外聲援,朝野對抗又呈現山雨欲來之勢。但觀察行政院在提出覆議理由時,強調「國會改革」法案是「違反憲法的法律」,此一說法卻顯然偏離事實。

即以國會調查權而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八五號指出,「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釋字第七二九號雖然限制立法院的調閱權,但言明係針對「保障檢察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對於偵查中之案件,立法院自不得向其調閱相關卷證」。正因為如此,《立法院組織法》才得以在第八章規範「文件調閱之處理」。就此而言,立法院具備調查權、調閱權完全合憲、合法。

事實上,民進黨政府的許多動作都令人質疑是在規避立院監督。例如,十七日國民黨許宇甄等立委召開記者會指出,內政部提供給立院內政委員會數位身分證調閱小組的資料「塗馬賽克,甚至整本資料僅有目錄,根本是天書」;內政部雖指「涉個資部分依法遮蔽」,但為何一千多頁的服務計畫書內容也全被塗黑?而且,內政部與管理顧問公司開了二十幾次會,內政部也沒有提供會議紀錄。政府已因該案浪費十四億元公帑,難道立委、人民不該查明、監督、咎責嗎?

在此之前的五月下旬,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供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鏡電視申設調閱資料,國民黨立委魯明哲也指出,現場只看到四、五個檔案夾,其中第一個檔案夾是立法院的詢答,第四個檔案夾內只有一張紙;鏡電視申設過程僅提供大綱,並沒有細節文字。鏡電視申設案疑雲重重、NCC恐涉違法濫權,甚至還傳出總統府、行政院介入,難道立委、人民不該查明、監督、咎責嗎?

說起會議記錄,造成台灣新冠肺炎疫情猛爆的「三+十一」決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就是推說沒有會議記錄,以致台灣防疫何以從全球模範生跌落到全球後段班的原因至今不明。離奇的是,陳時中說會議記錄都在監察院,但監委浦忠成、蘇麗瓊在新聞稿中卻說「決策過程雖沒有會議紀錄」。這場疫情造成台灣嚴重受創,難道立委、人民都不該查明、監督、咎責嗎?

民進黨政府的黑箱當然遠遠不只這三個:蔡英文前總統的升等論文,為何要封存三十年?高端股價一年半之間狂漲近十四倍,衛福部為什麼要把新冠肺炎疫苗採購資訊封存三十年?雞蛋進口、快篩試劑等採購案,花的是納稅人的錢,為什麼要被蓋牌?連停電次數蔡政府也能不納入四次大停電,立委、人民要知道真相這麼難嗎?

質言之,民進黨與其抗拒國會聽證、調查權,不如翔實提供資料給立法院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如此不是更能夠證明民進黨胸懷坦蕩嗎?如果反其道而行,不是更令人質疑民進黨是在擔心潘朵拉的盒子一旦被打開後會一發不可收拾嗎?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