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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行聯手詐保 主謀重判7年4月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一名在台北開設車行的許姓老闆組成詐保集團,與高雄王姓車行老闆聯手(通緝中)藉假車禍或假失竊得手新台幣四千多萬元,一審遭判七年二月。高雄高分院二十七日依組織犯罪條例改判七年四月,其餘十名共犯判十月至四年二月不等,全案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十七日指出,在台北市松山區開設車行的許姓老闆一0七年組成以假車禍及假失竊的詐保集團,並招攬多名共犯向多家保險公司詐保,甚至與高雄王姓車行老闆聯手(通緝中)犯案,自一0七年六月間至一0九年九月,共製造假車禍及假車輛失竊事件三十五件,共十一家保險公司及四十七輛無辜停放路旁車輛受害。初估得手新台幣四千多萬元。

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部分被告論罪未審酌與被害人和解或認罪,考量許男等人利用假失竊與假車禍,多次反覆詐取保險金,並組成詐保犯罪組織,以集團式、專業分工犯罪模式施詐,據此依每人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以及所生危害等,改判許男七年四月,其餘十名共犯則判一年至四年半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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