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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提案連署造假者判刑罰鍰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周四(四日)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國民黨團有意提高罷免門檻,民眾黨團則主張連署方式需要更嚴謹;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也提案要求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的「發證日期」,若冒名提議、連署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委員會召委高金素梅上周排定本周議程,七月三日召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實務現況精進」公聽會,七月四日排審多個選罷法修法版本。

其中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出的版本,主張「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另同時增列「罷免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罷免案才算通過,此版本被解讀為國民黨欲提高罷免門檻版本。

藍白對此不同調,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三度明確表態,不贊成提高罷免門檻但要讓連署方式更嚴謹,黨團總召黃國昌、麥玉珍也紛紛表態指選罷法並非民眾黨的優先法案,目前黨團未主動推動修法。

不過,麥玉珍也說,現行制度下,連署名冊不需附上身分證影本,這意味著可取得個資的任何人都可能不顧個人意願或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連署」,甚至拿樁腳名冊直接抄寫,還曾出現不少數量在連署開始前該連署人就已經死亡的「死人連署」離譜情況。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蔡易餘等二十一人四月也曾提出選罷法修正案,吳秉叡表示,民進黨反對提高罷免門檻,但連署真實性也很重要,他尊重立委排案權,他提案目的是強調真實連署的重要性,若出現虛假連署的狀況應負起法律責任;根據吳秉叡版本,罷免案提議、連署應依規定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外,還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而且版本更新增罰則,假冒提議、連署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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