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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增僱減稅 額度擬提高至200%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五日針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黨團協商,當天立法院黨團協商達成共識,針對國內中小企業增僱「二十四歲以下」或「六十五歲以上」員工,企業因此支付員工支付薪資部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的減免額度可提高到百分之二百。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五日在立院進行黨團協商,原先行政院所提版本是保留三十六條之二,增僱員工租稅優惠仍維持一百五十%。
然而,民眾黨立委吳春城表示,台灣在明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但是行政部門一直沒有將這個問題放在心上。根據國發會的資料,二0三四年台灣有一半的人超過五十歲,二0四五年更有一半的人超過六十歲。
吳春城說,台灣的人口結構呈現倒三角形狀,未來工作的主力也都落在「壯世代」。因此,他呼籲一定要重視壯世代的勞動參與,政府也一定要祭出重賞、有足夠的誘因才會發揮效果。
參與協商的各黨團代表皆表態認同,會議主席立法院長韓國瑜見各黨團有高度共識,便即請財政部、經濟部官員討論並草擬修正條文內容,其內容為「中小企業增僱一定人數之二十四歲以下或六十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得就其增僱該員工所支付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限度內,自其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