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保障國產鮮乳/行文衛福部 農業部:保存15天以上應標長效乳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因應紐西蘭乳品2025年起輸台零關稅,酪農產業、乳業協會堅持標示需區分。農業部8日表示,已2度行文衛福部,建議保存期限15天以上者,品名為長效乳,較前次的30天以上縮短。

因應紐西蘭乳品2025年輸台零關稅,恐衝擊國產乳品生計,酪農產業及乳業協會四處奔走,呼籲進口乳品運抵台灣就要30天以上,保鮮期動輒3個月,與國產鮮乳14天左右需售罄的鮮度不同,主張標示需區隔,以保障國產鮮乳生計。

農業部畜牧司副司長李宜謙指出,農業部已第2度行文衛福部,明確建議保存期較久的進口乳品應標示為長效乳,國產鮮乳保存期通常在14天以內,才能標示為鮮乳。

畜牧司補充,農業部為此兩度行文衛福部及產業界,第1次建議保存期30天以上應標示為長效乳;第2次進一步建議,保存期為15天以上,就應標示為長效乳,以此跟14天以內需售罄的國產鮮乳做區隔標示。

農業部原本於4月11日行文衛福部,提出2個標示方案,並建議採用乙案,乙案針對保存期限較長、為30天以上時,建議得標示為延長保存期限乳,即長效乳、ESL乳,品名沒有鮮這個字。

Show CommentsClose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

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