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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哥大要延到年底交還超額頻寬 NCC不同意 要求三天改正並將重罰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台灣大哥大拒不停用並繳回超額頻寬,甚至要求延期到年底再行辦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十日處罰台哥大三十萬元怠金,並要求台哥大在三天內停用超頻電波,否則將開罰三百萬元,並可連續加重處罰。
NCC表示,為使電波資源合理分配、維護用戶權益,並維繫市場競爭公平秩序,各電信業者都有一定的營運頻寬限制,台灣大哥大合併台灣之星後,台哥大同意於六月三十日前繳回並停用因兩公司合併而取得之超額頻寬,但台哥大屆期後卻繼續使用。
NCC進一步表示,經實測確認台哥大持續在超額頻寬範圍發射電波,NCC委員會議討論通過處分台哥大。
NCC委員會決議,台灣大未履行附款之部分,處以怠金三十萬元,而不符網路設置計畫部分,通知台灣大哥大於文到次日起三日內改正網路設定,不得再使用超額頻寬,如台哥大屆期未改正,將再處三百萬元罰款;NCC並將視台哥大是否依規定應得使用之頻率範圍,決定是否同意台哥大基地台執照核發及換發作業。
NCC指出,台哥大十日也派員到NCC委員會中陳述意見,要求延期於今年十一月底前完成基地台設備整合,並於十二月三十一前完成超額頻寬繳回作業。NCC委員會討論後並未同意台哥大延期繳回超額頻寬,要求台哥大立即停用以維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