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Skip to sidebar Skip to footer

財產申報不實 陳明文遭罰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最新一期的廉政專刊指出,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四年多前財產申報不實,漏未申報妻子的保險與投資,遭監察院開罰九萬元;陳明文服務處回應,他的配偶三筆保險及一筆事業投資是疏忽漏報。
 去年九月初在台灣高鐵遺失裝有三百萬元的行李箱,引起社會議論的陳明文,此次因財產申報不實遭監察院開罰。
 依最新的廉政專刊,陳明文於民國一O四年十一月十五日財產申報時,未據實申報配偶廖素惠的保險三筆及事業投資一筆,經聆聽當事人申報不實的理由後,監察院未採信,認定屬故意申報不實,去年九月二十三日開罰陳明文九萬元。
 廉政專刊也刊登,日前涉及以人頭助理詐領市議會補助費、出國考察費、出席費、交通及膳食費的桃園市議員邱佳亮,於一O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據實申報一筆土地與配偶存款一筆,監察院去年七月三日予以開罰三十萬。
 花蓮縣議長張峻於一O五年十一月二十日財產申報時,未據實申報土地、建物、存款各一筆,及債務三筆,監察院於去年九月四日開罰五十二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