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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客擅闖台中港管制區釣魚重罰 港警公私協力宣導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港為管制區經常有民眾違法擅自闖入垂釣,由於擅闖管制區以商港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先處十萬元以上罰緩,再依違規釣魚處六百元以上罰鍰,但台中港還是有許多民眾不怕死,穿越柵欄進入垂釣。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偕同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拜訪台中港周遭釣具行,希望透過公私協力向釣客宣導勿擅入管制區,並重申航港局針對違法進入商港管制區垂釣之民眾,將從重、併罰論處。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指出,日前有民眾因擅闖管制區,遭航港局開罰十萬元的罰單,並在法院上訴敗訴,法官指出,管制區的設置和明確的告示牌已充分告知公眾,任何人不得逾越,個人習慣不應優先於法律的規定和公共安全的考量;而台中港務警察總隊與航港局將持續加強對管制區的管理和監控,防止擅入管制區的違規案件一再發生。
台中港是國際商港為管制區禁止釣魚,港務分公司在港區或各防波堤入口處都有設立警告標示,但還是常有釣客無視警告,冒險擅自闖入防波堤垂釣,許多釣客仍攀爬入內,港警局勸導、取締,仍難禁絕。
港警總隊指出,依商港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進入商港管制區內人員及車輛,均應申請核發通行證,未申請或規避檢查者依商港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行為人十萬元以上五十萬以下罰緩。於港區內釣魚者依商港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於第三十六條第二項公告區域外垂釣者,由航港局或指定機關處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釣具。
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呼籲民眾,從事釣魚是一項健康的休閒娛樂活動,但垂釣時應至開放垂釣區域並注意自身安全,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等安全裝備。台中港北防波堤及一00號碼頭均開放熱愛垂釣之民眾盡情揮竿,進入商港管制區除涉險且觸法,還可能與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