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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染武漢肺炎 可請公傷病假
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台灣已有八例確診,明天即將開工,若勞工因公感染,雇主應給付原工資補償;若被強制隔離者,不得影響原有全勤,至於補償辦法還在研議中。
春節連假進入最後一天,即將開工,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因感染武漢肺炎而被要求隔離治療者,若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導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的工資補償。
若勞工非因職業上原因導致感染武漢肺炎,而是因個人原因感染,隔離治療期間,勞工可以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至於沒有感染武漢肺炎,但確診病例的接觸者、從湖北省返台而須居家隔離的勞工,黃維琛指出,因為這是政府強制隔離與監控,雇主不能讓勞工請自己的假,必須在出勤紀錄上註記「防疫隔離」,不能影響到全勤。
雖然被隔離者十四天期間不會有工資,但黃維琛表示,目前勞動部正在研議補償方式,日後會再公布。
另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召開記者會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主任秘書林毓堂呼籲,雇主為了勞工的安全考量,如非必要避免指派勞工到中國大陸地區,可以透過視訊等方式來維持企業營運,且依照職安法規定,雇主有義務提供必要的預防設備和措施,不然勞工得拒絕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