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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費七月底繳納屆期 彈性至年底開罰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今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七月一日開徵,繳費期限至七月三十一日止,截至七月二十九日止已有六成四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六百七十一萬輛,交通部公路局提醒車主,把握最後幾天繳費期限,如逾年底未繳將開罰。

公路局表示,車主可先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如尚未繳納,除可即時查詢下載、列印或逕洽詢監理機關。

民眾可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依《公路法》規定,未繳納汽燃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汽車累計欠繳金額達新台幣九百元至六千元者,依逾期長短開罰三百至一千八百元,累計欠繳金額新台幣六千元以上者,依逾期長短開罰五百至三千元。機車累計欠繳金額達新台幣九百元至六千元,處三百元罰鍰,累計欠繳金額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處六百元罰鍰。逾期不繳納上述罰鍰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對未線納汽燃費的車主,公路局會在九月、十一月寄發催繳通知,最後期限十二月三十一日,若逾期則將依法開罰。

公路局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請車主於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申辦,以後就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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