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誼/嘉義縣報導
涉嫌虐童的郭姓男子,布袋警方依虐童及妨害自由罪嫌送辦,嘉義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嘉義地院審酌郭坦承犯行,考量比例原則認為無羈押必要,諭知十二萬元交保,並不得再對配偶及子女家暴,同時要定期向派出所報到,如有違反,法院得予以羈押。
嘉縣社會局副局長張翠瑤表示,接獲本案通報後,由社工員陪同邱女驗傷、聲請保護令及聯繫其家屬,邱女沒有接受庇護意願,已帶男童北上由親屬協助照顧。警方並協助邱女聲請家暴保護令。
警方指出,邱女與二十八歲郭姓丈夫返義竹鄉過年,她與前夫所生的一歲男童,遭丈夫毆打還涉嫌限制邱女行動自由。
邱女以臉書私訊向友人求助,警方二十九日尋獲郭男帶回偵訊,郭坦承因繼子哭鬧才動手教訓,訊後依虐童及妨害自由罪嫌將郭男送辦,嘉義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但嘉義地院審酌郭坦承犯行,考量比例原則認為無羈押必要,諭知十二萬元交保,並不得再對配偶及子女家暴,同時要定期向派出所報到,如有違反法院得予以羈押。
郭男在警訊時,坦承因繼子哭鬧不休不止,才氣得用手打臉頰及四肢,在獲知老婆向友人求助,並上傳臉書後,為避免有人上門找麻煩,才帶妻小外出避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