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申請台南市一0八年度租金補貼的民眾請注意!市府都發局表示,核定計畫戶數為四千六百零六戶,經審查符合資格申請者,一月底陸續寄發合格函,並於二月二十五日核撥第一期租金補貼,共計核撥十二期,每戶每月補貼金額為三千二百元。
租金補貼額度依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補貼金額三千二百元,補貼期限最長十二期(月)。另外,從一0八年度起租金補貼家庭年所得不列審,僅審核每人每月平均所得,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所得及財產標準。
都發局另表示,對於未承租或欠缺資格需補件者,請於收到租金補貼核定函三個月內補件,將於補件完竣之月份或次月起,按月核撥租金補貼,如屆時未補件者視為棄權,不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