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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警幫友偷查車牌11次頻騷擾 被害人質疑:警察成幫凶?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清水警分局張姓警員聽聞蔡姓友人懷疑妻子外遇,就受託幫查懷疑介入婚姻男子的車牌,張二個月內查了十一次,蔡因而取得對方行車軌跡頻頻騷擾,男子不堪其擾質疑「幫查的警員難道是幫凶?」台中地院考量對方已不追究,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張、蔡一年二月、一年四月,均緩刑二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張員在清水警分局光華派出所任內,明知台中市警局的「智慧型車行紀錄查詢系統」非公務不能使用,且查詢內容不得擅自外洩,未料其蔡姓友人因懷疑妻子外遇,為了要查該名男子行蹤就要求張員替他查對方車牌的車型軌跡,於去年七、八月登入該系統,查詢男子車牌後查到相關資料,並立即透過LINE通話告知蔡男,蔡也憑此向男子騷擾。
此外,蔡男還當面質問妻子,一再質問為何男子的車會停在她工作地附近,還當場打給張員說「你可以幫我看一下車子」,蔡妻察覺異狀直接到光華派出所找張,認為是警員洩漏車行紀錄,並將二人對話錄音後,到豐原警分局報案。而蔡為了要查男子地址,同年七月又打電話到汽車公司,佯稱客人保險到期要幫續保,要求幫查該車牌車籍資料等,因而取得對方個資並前往騷擾。
檢方訊時,張員坦承犯行,蔡則說要告妻子才會請張員幫他查車牌,僅就違反個資法部分認罪;被害男子則說,蔡男一直查他軌跡,到家裡騷擾他爸媽,擔心對方意圖不軌會傷害家人,如果蔡有找兄弟幹嘛的,幫他查的警員不就變成幫凶?
檢方認為二人犯嫌明確,考量張員行為固然可議,但是受朋友請求而無償協助,其主管光華派出所所長也替他講話,表示張員工作積極熱心,跟他講什麼都是舉一反三到最頂點,偵結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二人,就張員部分請求從輕量刑。
法院審酌,張員身為警察本應嚴守保密義務,僅因片面聽蔡男感情糾紛就任意洩密,又假借職務取得個資,侵犯人民隱私,考量被害人願意給予自新,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判張員一年二月,緩刑二年,另依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個資法判蔡男一年一月、三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