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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金門議長案 內政部:如符規定最遲9/16前須投票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議長洪允典,內政部二十二日表示,已經收到九名議員的罷免提案書,將依法檢視提案是否合法,如符合規定,最遲須在九月十六日前召集全體議員,進行罷免投票。

根據報導,二0二二年底議會改選之後,洪允典角逐議長,與對手周子傑戰成九票比九票平手,後來靠抽籤才勝出。因縣議員楊育菡涉幽靈人口案被判當選無效、遞補的縣議員吳佩雯非屬議長派。如今議長派勢力趨弱,非議長派開始串聯,醞釀要罷免洪允典。

內政部指出,依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及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十九條規定,縣市議會議員罷免議長,應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議員簽署,備具正、副本向內政部提出,內政部收案後將在七日內將罷免案送縣市議會轉被罷免人答辯,並在二十五日內召集罷免投票會議。

內政部表示,議長罷免案採記名投票,且須議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出席總數三分之二同意為通過。議長罷免案如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在備查三十日內補選;如罷免案被否決,在本屆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

內政部說,有關金門縣議員提出的議長罷免案,目前金門縣議員總計十九人,內政部八月二十一日已收到九名議員簽署的提案書,將依規定辦理相關工作;另外,議長罷免投票的選務工作是由金門縣議會辦理,後續將與議會保持密切聯繫,使相關工作合法合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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