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 社工過失致死二罪起訴求重判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劉姓保母姊妹涉嫌虐死一歲男童剴剴,遭檢方依凌虐幼童致死等三罪在四月間起訴,檢方追查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是否有訪查不實、偽造資料等情事後,在二十七日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檢察官痛批其在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藏匿證據且干擾辦案,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起於劉姓保母在民國一一二年八月間,接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一歲男童剴剴,但自同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三日晚間十時,劉女和妹妹先後對剴剴實施凌虐、妨害自由及傷害等行為,造成其在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失去意識,經送醫後因傷重不治。

檢察官今年三月間則指揮警方前往內湖區兒福聯盟進行搜索,查扣負責剴剴案的陳姓女社工在兒福聯盟座位的電腦主機、訪視表及書面文件等大量文件。台北地檢署指出,陳姓社工在撰寫訪視紀錄時,涉嫌造假和時間錯置。

檢方日前偵結全案,在二十七日依依涉過失致死與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女,檢察官痛批,陳女不實記載剴剴死因,且平時未按月於訪視後撰寫工作紀錄,直到剴剴案爆發後,才在雲端增補、修改工作紀錄,顯見其犯後態度惡劣、狡辯飾詞、藏匿證據且干擾辦案,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