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SRF不該是再生能源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固體再生燃料(SRF)爭議不斷,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二十八日與多個環保團體痛批,SRF不該是再生能源,但環境部遲未訂具強制力的SRF製造法規,恐加劇環境汙染,應盡速提出辦法草案並加嚴標準。

環境部表示,針對SRF的管理,現階段已依廢棄物清理法授權訂有製造技術指引及品質規範,為將整併現行SRF管理規定,強化料源管理、製造規範、使用管理及申報監控,擬訂定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事業廢棄物共通性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辦法目前已初擬修法方向及條文草案,後續於徵詢彙整各界意見後,將依行政程序於年底前公告施行,以提升法規位階。

陳昭姿表示,SRF本身不是再生能源,環境部為了達到當初前總統蔡英文二0二五年設定再生能源百分之二十的目標,硬是將SRF歸類成再生能源,這樣手法非常粗糙。環境部不應只以沒有強制力的指引規範SRF,應訂定資源循環燃料的製造、使用與查核法規,且經濟部應該修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明定僅有生質能才是綠能。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提到,資源循環再利用應符合聯合國永續指標,包括農林植物、木材及其殘留物未經化學處理等作為燃料使用才是真正綠能,經濟部應該速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並非焚燒所有廢棄物都是綠能。

民進黨團副幹事長洪申翰回應,SRF是否能列為再生能源都有國際規範,有一個客觀的標準。目前環境部長彭啟明針對SRF進行體檢,確實檢核出一些品質上不那麼好的SRF,未來如何讓品質比較差的廠退場是現在大家討論的焦點,但不用一竿子打翻一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