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律師淪詐團軍師 1收押2交保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台南市三名律師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負責處理落網車手法律事務洩密給詐團,三人被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聲押;屏東地院裁准一人收押禁見、另兩人交保並限制住居。

屏東地檢署指出,陳姓律師為台南市中西區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唐姓律師受僱其事務所;黃姓律師則為台南市東區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屏東檢方表示,陳姓律師加入詐騙集團,負責處理旗下車手遭查緝後的法律相關事務,自行或安排律師擔任落網車手辯護人,監視應訊過程,確保不會供出上游成員,並藉此取得警詢及偵訊筆錄內容、是否遭羈押等資訊後,再告知詐騙集團其他成員,以維持詐團存續運作。

黃姓律師及唐姓律師明知陳姓律師為詐騙集團成員,竟將相關當事人涉案情節、羈押庭檢閱偵查卷宗所得資料,提供給陳姓律師閱覽。

檢方複訊後認為三人涉犯組織犯罪條例罪等,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二十八日凌晨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屏院裁定陳姓律師收押禁見、黃姓律師以十五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唐姓律師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