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湯朝村∕嘉義市報導
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義竹鄉公所建設課曾姓課長涉及光電弊案,涉向綠能光電業者要求不當利益,二十九日偵結,依貪汙罪將其提起公訴,並建請宣告褫奪公權五年。
起訴書中指出,嘉義縣義竹鄉漁電共生案未取得執照即偷跑違法開發,公所曾姓建設課長被控未上報嘉義縣政府,反而屢次約包商喝咖啡、要求由他指定的包商施工意圖謀不法利益,因鄉代表質詢,恐東窗事發,才趕緊陳報縣府,縣府依法裁罰業者一百零六萬元,檢方偵結依貪汙罪起訴曾男,嘉義地院並裁定繼續羈押。
曾姓課長被鄉代表質詢為何第一時間查獲不法,沒有即時通報縣府?嘉義檢調獲報此情事,展開調查,檢察官江炳勳指揮調查官於七月二日搜索公所、曾男住處,帶回曾男、四名業者等多人連夜調查,法官認為曾男涉及貪汙罪嫌疑重大,裁准羈押曾男。
檢方偵查終結,建請法院依貪汙治罪條例及刑法規定,宣告褫奪公權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