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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欠稅速繳清以免受罰
記者楊耀華/基隆報導
車輛欠稅未繳清,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第一次裁罰本稅零點三倍,最高可罰至零點九倍,基隆市稅務局已針對今年度尚未繳納的使用牌照稅,另訂繳納期限至八月十六日辦理催繳,民眾如仍未依限繳納,且在今年九月十五日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繳本稅外,每次按應納稅額處零點三倍罰鍰,累計最高將裁處至零點九倍,提醒還沒繳納的民眾請趕快繳納,以免受罰。
稅務局舉例說明,A君一一三年使用牌照稅七千一百二十元,經催繳在今年九月十五日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如於今年十月一日在路邊停車被查獲,處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查獲日期間欠繳稅額五千三百四十九元之零點三倍罰鍰一千六百零三元,如仍未繳納,又於今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處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查獲日十二月二十五日期間欠繳稅額七千零二元之零點三倍罰鍰二千一百元,累計處罰零點六倍。如仍未繳納,以此類推,累計最高可裁處至零點九倍。
稅務局提醒車主,若愛車一一三年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使用公共道路包括行駛公共道路、停放公共道路旁及路邊收費停車格等,稅務局及警方會透過各種科技執法查緝未完稅車輛,因此,請儘速繳納,以免被處罰鍰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