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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內酒駕2次罰12萬 查封地才繳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酒後開小貨車上路,經警攔查酒測超標,因其五年內第二次酒駕被查獲,台南市交通局加重開罰十二萬元,逾期未繳被移送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其農地並勸繳,才繳清罰鍰。
台南分署表示,二0二三年十二月間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陳男在安南區有一筆農地,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後經執行人員通知他到場,他承諾分六期繳納,卻又未依約繳納。
執行人員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款,僅扣得五千多元,今年八月初再與陳男聯繫勸繳,他自知不能一直跑給執行人員追,最後才籌到錢,自行到場繳清所有罰鍰。
台南分署強調「酒駕零容忍」,切勿酒駕,共同維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同時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將強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