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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煒告遺囑執行人 聲請解職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最高院判決張榮發將遺產留給張國煒的遺囑有效確定。張國煒認為,大哥張國華及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違反遺囑內容,十八日提告五人背信,並向法院聲請改定遺囑執行人。
張國煒的律師指出,該五人明知張榮發的遺囑是將所創辦的長榮集團經營權交由張國煒,四名遺囑執行人竟無視張榮發遺囑,夥同張國華製作遺囑執行人會議紀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的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
律師表示,五人此舉導致張國華擅自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迄今,張國華更在會議紀錄中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選任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總裁,兩者私相授受、酬庸,完全將遺囑執行人的義務拋諸腦後。
律師指出,張榮發逝世迄今已逾八年半,四名遺囑執行人不但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張榮發遺囑,更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根本不適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一併向北院聲請解任四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請另行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以盡速落實張榮發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