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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街審議案 文化局尊重文資委員文資審議程序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溫州街「五十二巷二、四、六、八號」文化資產審議案,台北市文化局二十四日表示,秉職權依文資法第十七、十八條啟動文化資產價值審查程序,於一一二年六月起至一一三年五月,共辦理五次專案小組會勘,並要求台大提供過往配住者之資訊提供委員參考,顯見市府與文化局對本案之重視。

有關「五十二巷八號」五次會勘均無法進入一事,文化局於會勘前已積極請台大協助徵詢現住戶同意文資委員入內勘查,惟於文資法中並無強制規定可進入建物內之情形下,文化局仍須尊重該住戶年事已高、不願意被打擾之意願;且基於該棟標的物依法須於暫定古蹟期限內完成審議,否則將喪失列冊管制之考量,文化局仍請台大提供建物內部照片,併同戶外可見之建物整體形貌作為審議依據。

此外,此四棟建築於審議會前亦完整彙整各方訴求以及過往辦理歷程、提供充分人文、歷史、環境、建物資料予文資委員參酌。經由林副市長與蔡局長擔任一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本府第一百七十一次文資審議會召集人與副召集人,並經全體出席會議之委員投票,最終決議溫州街「五十二巷二、四、六、八號」不具文化資產身份,該決議係全體文資委員意見與審議結果,市府與文化局予以尊重。

文化局自始均依文資法及相關程序審慎辦理本審議案,惟關心民眾又向文化部提起訴願,因文化局本身身為被訴願對象,且溫州街「五十二巷二、四、六、八號號」一案已依法依程序審議完成,文化局並無相關法規工具可限制台大對其管有之財產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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