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中國仿冒之醫療器材及藥品從事密醫彭女等 6 人違反醫師法遭法辦

(記者陸瓊娟翻攝)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彭姓女子等人違法經營醫學美容醫療業務,並從中國輸入仿冒之醫療器材及藥品從事密醫行為,橋頭地檢署認彭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被告徐男、王女、楊女、劉女分別經檢察官及法官諭知5萬、10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指出,彭姓女子等人,承租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及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某處大樓作為流動工作室,違法經營醫學美容醫療業務,並從中國輸入仿冒之醫療器材及藥品從事密醫行為,張春暉檢察長認此密醫行為嚴重危害民眾健康,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莊承頻指揮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三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大科偵隊、苓雅分局偵辦,於9月26日執行搜索後,傳喚被告彭女及證人等人到案說明。

檢調查獲彭女、徐男、蘇女、王女、劉女及楊女均知悉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且索夫波超音波治療儀、海芙音波媚必提、肌膚之光注射系統、冷凍融脂、麻○安等應以醫療器材及藥品列管,另「索夫波超音波治療儀」為自中國輸入之仿冒品,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非法執行醫療業務、輸入禁藥及醫療器材、供應禁藥及醫療器材、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三人以上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以 Instagram 在網路上打廣告,顧客誤以為被告提供之索夫波儀器為真品,而陷於錯誤,誘使顧客前往被告指定之處所進行美容醫學,而違法執行醫療業務。

經檢察官莊承頻、洪若純、林濬程、施佳宏、郭郡欣訊問後,被告彭女等人所為涉嫌違反醫師法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橋頭地檢署呼籲民眾慎選合格醫師所開設之醫美診所,勿輕信網路誇大之廣告,以維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