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由於加味菸是在菸品中添加各種口味,以降低菸嗆味,藉以吸引青少年及女性,無異一大成癮危機,繼WHO、歐盟明令禁止,台灣拒菸聯盟206團體7日也聯合呼籲:請政府遵守立院決議,全面禁止除菸草原味之加味菸!
政府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之公告,於7日預告期滿。拒菸聯盟等206個團體聯合並再分別發文,請衛福部回歸《菸害防制法》修法意旨和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真正效法歐盟法令並依照WHO「禁止除菸草原味以外之加味菸品」原則,同時遵照《菸害防制法》規定「自本法公布後1個月內施行」,而非無限拖延後,又再放寬給予菸商18個月的緩衝期。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指出,美國FD&C Act自2009年,便依據加味菸危害之實證研究,制定禁止加味菸規定,廣泛禁止菸品成分(包括煙霧)或組成(包括菸草、菸紙或濾嘴)存在任何人工或天然風味、草藥或香料(菸草味或薄荷味除外,但近來已提出修法禁止薄荷味)。
故美國禁止加味菸規範係採全面禁止風味之立法方式,法條所例示不得添加之風味亦是採「不受限制的」規範,以達到「全面禁止」加味菸之政策目的,排除加味菸作為增加菸品吸引力手段(尤其是對青少年)之負面影響。
拒菸聯盟強調,現今政府僅以負面表列方式列出禁用添加物清單,也就是不在清單上的都能使用,等於是大大放寬菸商的權利,根本無法有效達成全面禁止加味菸、排除菸品吸引力之菸害防制政策目的,且與歐盟、美國及WHO的菸害防制方向明顯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