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環評案十六日於環境部進行環評審查。開發單位承諾園區廢汙水全回收,若不得已排出,放流水中重金屬濃度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環委最後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通過。
環境部十六日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查「雲林古坑溝子埧產業園區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
開發單位雲林縣政府表示,此計畫區位於古坑鄉台糖公司溝子埧農場崁頂耕區,約七十一點三二公頃,現況屬非都市土地特定專家區及一般農業區為主。預估此案可創造三千個直接就業機會,提供合法建廠用地,提有土地經濟價值。
雲林縣政府指出,園區預計將引進食品及飼品製造業、飲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等,其中以食品及飼品製造業預估占地二十四點六公頃最廣。
雲林縣古坑鄉長林慧如說,這個園區從開始推動到現在,民眾都很期待開發;古坑鄉是多果之鄉,農產品需要加工,業者要設廠卻沒有地可以開發。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表示,若園區仍有放流水排出,為共同確保國人農產品食用安全,仍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
雲林縣指出,園區已規劃設置中水回收系統提供產專區及公共澆灌使用,全數回收並優先於園區內使用,不直接排放於地面水體。
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承諾園區廢汙水全回收,若不得已仍有排放需求,應敘明排放的條件及時機,且放流水中重金屬濃度,應符合灌溉水質基準值及水汙染防治法規定。
此外,原本開發單位估算景觀綠化每年可吸存約二百三十八公噸碳,環委認為此數字過高,可能有漂綠嫌疑,要求開發單位刪除,另尋溫室氣體抵換來源,開發單位承諾辦理。經會議審議,建議此案補充修正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