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發會問低薪定義 勞部提議31K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為解決低薪問題,行政院經濟發展會議顧問建議研議定義低薪勞工,勞動部長何佩珊十七日在立法院表示,勞動部將建議以OECD的標準總薪資中位數的三分之二,也就是三萬一千元為低薪。

行政院經濟發展會議首次顧問會議日前展開,為解決低薪問題,顧問建議政府研議考慮定義低薪勞工、企業薪資透明化,這部分將交由部會討論,預計於下次經發會會議提出。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經發會要求勞動部界定低薪勞工定義,勞動部的界定是否已經出爐。何佩珊表示,勞動部計畫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總薪資的中位數三分之二,也就是四萬六千元的三分之二,三萬一千元為低薪定義,由經發會定案。

林淑芬後續指出,如果勞動部這樣界定,那只要比明年最低工資二萬八千五百九十元多一千、二千元者都是低薪,她隨即亮出勞發署的徵才頁面指出,勞發署開出低薪職缺,月薪僅二萬九千元,是政府帶頭給低薪。

何佩珊則說,明年這些職缺月薪都會調到三萬二千元,用承攬經費多給,明年預算也已經編列,希望立法委員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