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律師鄭鴻威與詐騙集團勾結涉犯洩密、洗錢等罪,他並將現金三百萬藏放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辦公室,司法院於今年五月間將石育恩停職,橋頭地方法院也將石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十八日決議將石移送懲戒法院進行職務審理,並建議撤職。
檢方調查,律師鄭鴻威不僅是詐騙集團的成員,更在詐團中扮演重要角色,當詐團旗下有車手被警方查獲時,鄭鴻威就會親自或指派助理林佳毅,安排旗下十五律師為車手擔任辯護人,並利用其法律程序的便利,洩露檢警偵辦案件的重要訊息。檢方於今年五月十三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鄭鴻威及其同夥共十八人。
檢方指出,石育恩與鄭鴻威之間原有私交,石在出任法官後,仍與鄭有金錢上的往來。在其擔任法官之前,石育恩就曾協助鄭鴻威將派案律師的報酬交給相關律師,後來更在知情的情況下,參與鄭的詐騙行為。
鄭鴻威先在台南市某處交付八十萬元現金頭期款給石育恩,另於今年一月二十九日再請楊姓受僱律師將剩餘二百五十萬元現金頭期款帶往橋頭地方法院停車場交給石,由石育恩藏放在辦公室內代為保管,總計交付現金達三百三十萬元。北檢偵辦後依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石育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