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台人未持工作證表演遭逮 大馬裁准支付罰金釋放


記者康子仁/綜合報導

四名入境馬來西亞的台灣人,因未持合法工作簽證卻從事藝術表演,遭大馬移民局扣留調查。檳城行政議員黃漢偉十八日表示,移民局已裁准支付罰金獲釋。

檳城移民局十二日在臉書貼文,移民單位接獲檢舉稱外國公民在北海一帶廟宇表演,但查扣護照顯示,他們僅有觀光簽證,沒有獲核准的工作簽證,涉案者有四名台灣人和兩名新加坡人。六人於十日晚間遭查扣,當時正身著戲服登台。

負責檳城旅遊及創意經濟行政議員黃漢偉告知媒體,全案經移民局調查後裁定以支付罰金方式,取代法庭訴訟程序。這六人可以支付罰金獲釋,但並未透露罰金細節。

我外交部呼籲,有意赴馬來西亞從事表演、工作或其他活動的民眾,務必事先依馬國規定辦理相關簽證及許可證,以免觸法,影響自身權益。有關入境馬國簽證資訊,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或向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