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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部擬循環經濟促進法 盼下會期送立院審查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資源循環促進法」草案原訂今年三月預告,但後續意見眾多而暫緩。環境部二十三日宣布將重新修正內容,改推「循環經濟促進法」;部長彭啟明說,希望下會期能送進立法院審查。
為達成環境永續零廢棄目標,環境部整併「廢清法」及「資再法」,擬「資源循環促進法」,原訂今年三月預告,但後續各方意見眾多,因而暫緩。本月二十三日則正式表示將擬新法送審。彭啟明表示,將會調整原先的「資源循環促進法」,改推動「循環經濟促進法」,希望下會期能送立法院審查。
彭啟明說明,今年環境部推動「8+N資源循環聯盟」,將產業、環保團體的概念都納入新的「循環經濟促進法」;概念是在資源循環後,透過循環經濟才能永續發展。
他指出,過去常是以政府補助的方式,新法希望納入金融資金投資,讓循環生態系能轉動起來;目前還在意見收集和討論的階段,原本是希望將廢棄物清理法(廢清法)和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資再法)合併,現在會分開處理,廢清法小修、資再法轉型為循環經濟促進法,維持兩個法令,「蘿蔔和棍子會並存」。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補充,新法會維持「翻轉廢棄物」的觀念,另外納入投資的設計;原先是以收促進費做為補貼,但新法會從促進循環產業、帶動綠色消費為出發點去修法,甚至可能有投資、輔導等措施。未來會透過修法推動循環生態系的經濟模式,媒合投資資金和循環創新產業,而不單只是依靠政府補助。
彭啟明舉例,如太陽能面板的處理,未來就會是一種商業模式,如何能夠導入循環生態系,「讓錢能放大」就是接下來的目標;過去只收促進費,可能會面臨物價變動等因素,導致入不敷出,因此希望改正這樣的方式。他指出,環境部可以提供相關平台,例如銀行業對循環產業不熟悉,若能導引進入體系、設計營收就能創造經濟價值,保險業、創投的資金也能投入。之前環境部向國發會提新台幣一百億的補助計畫中,部分會導入相關措施,「只有循環經濟才能讓資源循環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