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日報|中華新聞雲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因案經最高法院法院判刑確定,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79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職務,並指派曾龍陽參議代理鄉長,於三十日上午在新埤鄉公所禮堂辦理交接典禮,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期許在曾龍陽代理鄉長帶領下,維持鄉務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