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併審查 公平會:最遲明年1月結論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新新併是否能順利合併,眾所矚目,公平會一日表示,此案規模較大、影響範圍廣,本週委員會議決議延長六十個工作天的審查時間,依規定最遲須於明年一月下旬做出結論。

公平會今年九月正式受理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結合案,也就是外界所稱的新新併。依公平法規定,參與結合事業在公平會受理申報後起算三十個工作天內,不得進行結合,必要時,公平會得將審查期間再延長六十個工作天。

公平會證實,此案是眾所矚目案件,且業務龐大,必須審慎處理,委員會議決議延長審查時間,結果最遲於明年一月下旬出爐。

公平會說明決定延長的兩大考量,首先,此案受社會高度關注,希望盡量蒐集各方意見,第二是公平會雖有處理過金金併,但新新併的業務量、規模都非常大,希望審慎處理。

公平會表示,此案屬於水平結合,未來聚焦四面向審查,第一為市場集中度的改變;第二是單方效果,結合後是否會更容易漲價;第三是協同效果,是否因此更容易採取一致性行為,如聯合訂價等;第四則是考慮綜效,結合後是否能提供給消費者更多元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