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軍情局王姓少校遭大陸策反,吸收林姓前上校退休軍官洩漏國防機密;前中校朱孟澤因洩漏情報給林男判刑三年六月定讞,並被軍方追繳退休俸、優惠存款利息共四百十五萬餘元。朱男不服追繳決定,先提行政訴訟敗訴提確定,轉提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王男在服役期間曾被派駐大陸從事情報工作,二十多年前因被捕而遭大陸利誘,回國後進行國防機密刺探,並吸收林男協助其進行洩密行為。林男隨後向大陸提供包括軍情局敵後情報員名單等重要機密。兩人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分別判刑十八年與六年確定。
朱姓中校在一0二年十二月和一0三年七月兩次洩漏與情報協助人員相關機密資料給林男;一0四年退伍後,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刑三年六月定讞。朱男一一一年假釋出獄。
朱男被判刑後,陸軍司令部依據《國家安全法》,一0九年一月起喪失領取退休金及優惠存款的權利,並要求其繳回從一0四至一0九年間已領的退休本俸及利息,總金額逾四百十五萬元。朱男不服追繳,向銓敘部提出訴願被駁;又提起行政訴訟,該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確定。
朱男聲請憲法法庭進行審查,主張最高行政法院在判決中不當適用《國安法》,增加公民在行為時無法預測的法律責任,違反憲法的法治國原則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憲法法庭審理認為,朱男的主張未能具體說明該確定判決與憲法之間有何牴觸憲法規定或原理原則之處,導致侵害其憲法上權利,裁定聲請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