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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三通發布實施 原民宅和溫泉業皆可有條件申請合法化

 

烏來水源三通發布實施,未來烏來區許多原住民住宅和溫泉業者皆可有條件申請合法化。 (新北城鄉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唯一原住民行政區烏來因位於大台北水源特定區範圍內,許多房屋無法取得建照和使用執照成為違建,既有溫泉業者也難以合法;市府積極推動大台北水源特定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其中烏來水源三通業經二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四日發布實施,未來原民自用住宅和溫泉業皆可有條件申請合法化。

大台北水源特定區位於翡翠水庫集水區範圍內,包括烏來、坪林、新店、台北水源等四個水源特定區計畫,總面積約七萬多公頃,約佔新北市三分之一面積,市府刻正推動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市府城鄉局指出,烏來水源特定區屬集水區範圍,這次通盤檢討除辦理主細計拆離、計畫圖數位化,並檢討土地使用管制,保安保護區新增得作公共服務相關設施;並考量原住民保留地多位於保安保護區,新增得作原住民自住住宅使用,並訂定「原住民保留地興建自住住宅審查要點」。

城鄉局表示,屬一0七年四月三十日發布實施「全國國土計畫」前既有之房屋,得申請增、修、改、重建,總樓地板面積最高四九五平方公尺,烏來水源特定區約二百戶受惠;而屬空地新建者,則須符合基地面積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為原始地形平均坡度三十%以下之土地,總樓地板面積最高為三三0平方公尺(烏來水源特定區約 五公頃多空地可為新建基地)。

另考量烏來區整體觀光發展、旅遊住宿安全,這次通檢要點擬作為「民國九十八年台北縣溫泉區管理計畫」烏來溫泉區產業輔導政策之配套措施,輔導列管之溫泉旅館(位於烏來水源特定區計有十六家),未來於適宜區位以個案變更方式申請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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